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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季度,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胶粘剂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7批次样品,经检验,有3批次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用到的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限量》、HG/T 2727-2010《聚乙酸乙烯酯乳液木材胶粘剂》、HG/T 3738-2004《溶剂型多用途氯丁橡胶胶粘剂》、JC/T 438-2019《水溶性聚乙烯醇建筑胶粘剂》、LY/T 1206-2008《木工用氯丁橡胶胶粘剂》、GB/T 27561-2011《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SBS)胶粘剂》、QB/T 2568-2002《硬聚氯乙烯(PVC-U)塑料管道系统用溶剂型胶粘剂》、GB 19340-2014《鞋和箱包用胶粘剂》、GB/T 30779-2014《鞋用水性聚氨酯胶粘剂》、GB 16776-2005《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T 14683-2017《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GB 24266-2009《中空玻璃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T 23261-2009《石材用建筑密封胶》、JC/T 482-2003《聚氨酯建筑密封胶》、JC/T 483-2006《聚硫建筑密封胶》、JC/T 484-2006《丙烯酸酯建筑密封胶》、JC/T 485-2007《建筑窗用弹性密封胶》、GB/T 29755-2013《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JC/T 885-2016《建筑用防霉密封胶》、GB 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限量》等标准,对27批次胶粘剂的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VOC)含量、压缩剪切强度 干强度、压缩剪切强度 湿强度、pH值、黏度、不挥发物、粘结强度、低温稳定性、(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总量)、剪切强度、剥离强度、黏度、初粘剪切强度、初粘剥离强度、拉伸剪切强度、耐干热性能、初粘强度、粘度、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总量)、T剥离强度、树脂含量、溶解性、水压爆破强度、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正己烷、1,2-二氯乙烷、总卤代烃(含1,2-二氯乙烷、二氯甲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初粘性、耐热老化性、蠕变性、固含量、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下垂度、表干时间、硬度、拉伸粘结性、热老化(热失重、龟裂、粉化)、弹性恢复率、拉伸模量、定伸粘结性、浸水后定伸粘结性、质量损失率、硬度、流动性、断裂伸长率、浸水后断裂伸长率、低温柔性、体积变化率等项目进行检验。
本次检验的27批次样品,经检验不合格的3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1.1%。不合格项目为挥发性有机物(VOC)含量。
本次抽查有3批次胶粘剂产品的挥发性有机物(VOC)含量项目不合格,不符合GB 33372-2020标准要求。该项目不合格会造成胶粘剂在使用的过程中会释放大量挥发性有机物,会对胶粘剂使用者的健康造成影响,并会造成环境污染。不合格问题大多是部分生产企业没有执行新标GB 33372-2020,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为了节约成本使用了大量的非豁免有机溶剂,导致挥发性有机物(VOC)含量项目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