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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国际网得悉,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将触及复合橡胶的4005100000、4005200000、4005910000、4005990000等4个海关商品编号,增设进境查验检疫监督办理要求“A”。
该调整将自自2016年2月1日起履行,并依照《复合橡胶通用技术规范》(GB/T31357-2014)有关规范,施行进境查验检疫。
据轮胎国际网了解,2014年12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规范化办理委员会以2014年第33号公告正式对外发布复合胶新规范。
该规范将复合橡胶界说为“生橡胶与炭黑、二氧化硅(白炭黑)等配合剂的均匀混合物”。当按ISO9924实验时,复合橡胶中生橡胶含量不该大于88%(质量分数)。
新规范出台后,遭到很多轮胎企业对立。企业以为,履行复合橡胶新规范,将大幅度进步企业生产成本,在当前行情下,对轮胎职业无疑是落井下石,必将涉及上下业。
我国橡胶工业协会有关人员以为,新规范在技术上和操作上都难以实现,关于缓解天然胶栽培职业的困难没有效果,更不能提振天然橡胶价格。
依照其时规则,新规范应从自201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可是海关、商检并没有出台正式文件严格要求。
此次商检、海关联合发文意味着国家将加强对进口复合胶的办理,严格履行复合橡胶中生胶含量不超越88%的规则。